租屋冷氣壞掉竟被房東要求「買下來」 網酸:房契分我一半?
隻身在外租屋,房東能提供多少傢俱、電器設備是租屋族會優先考慮的因素。一名女租屋族上網求助,表示租屋處的冷氣壞掉了,竟被房東要求「買下來」,自己感到相當傻眼。貼文曝光後,不少網友一面倒認為這是房東的責任,並突破盲點直言「難道房契有我一半要我負責嗎」?
原PO在臉書社團「爆廢公社公開版」提問說,「如果原本的冷氣壞掉了,是房客應該負責嗎?」原PO透露,日前向房東反映租屋處冷氣壞了,得到的回應竟然是要她自己買下,「他這裡的房客都這樣,然後我還要付電費」。
原PO想一想覺得不划算,就向房東表示自己打算搬走,她反問「冷氣是不是也是我的」,沒想到房東也點頭說好。不少網友紛紛打抱不平,認為「應該房東要處理才對」、「我這裡的房東是直接請人修到好也沒跟我收錢」、「租屋裡面的設備只要是合理壞掉,本身就屬於房東該維修」、「他說他的房客都這樣?難道他附的冷氣都是壞掉」、「房東有修繕義務呀」、「所以依照房東邏輯,房子壞了也要妳買?房東真好當」。
有過來人指出,「租房前就要先確認家俱、冷氣的好壞,確保東西不是妳用壞的」、「翻開妳的租賃契約吧!沒規定就是房東修理,有規定就照合約走」。
有人建議原PO參照民法第429條規定,「租賃物之修繕,除契約另有訂定或另有習慣外,由出租人負擔」;另外民法第430條規定,「租賃關係存續中,租賃物如有修繕之必要,應由出租人負擔者,承租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出租人修繕,如出租人於其期限內不為修繕者,承租人得終止契約或自行修繕而請求出租人償還其費用或於租金中扣除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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